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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公平竞争最新动态情况自查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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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请提供2018年度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函》(江西市物价验字、

2018

2

号),我局于2018年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发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2018年3月,我局专门成立了公平竞争评审领导小组,由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迅速转发文件。为确保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了解公平竞争的要求和精神,我局在接到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后,迅速转发给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要求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建立增量审查机制。我局在《省林业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列出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必须重点审查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是否包含在内;政策措施是否包含不合理、歧视性的出入境条件;是否包含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的政策措施;是否包含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政策和措施;是否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政策措施。同时,今年我局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定过程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排除了限制性竞争政策的出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局新发布或修订的2018年规范性文件9件,全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4)做好清仓工作。2018年初,我局根据《江西省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赣发改电〔2018〕50号)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赣林子涵〔2018〕49号)。经自查,我局有效规范性文件79件。我局严格按照清理要求,最终清理出4份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文件,并通过废止、修改、文件替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其中,《江西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办法》(赣林办发〔2013〕60号)已废止;《关于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赣林早字[2015]162号)已被发行《江西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方案》(赣林早字[2018]173号)代替;《江西省森林质量提升良种良法推广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玉林办发〔2016〕130号)需要大范围修改,将于2019年完成;《江西省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办法》(赣林早字[2009]300号)原国家林业局《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发[2008]253号)。我局已经和国家林草局沟通过,在国家级修订后会及时修订。

(5)公平竞争考试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我局建立了企业信用黑名单红榜制度,并与公平竞争评审相结合。企业一旦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日常行政活动中被发现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少安排或不安排,在进行行政审批时坚持严格要求或不予批准。

(六)在安排项目资金时要一视同仁。目前,我局项目资金分配采用因子法分解。比如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等补贴项目直接按补贴面积因子分配,与接受者是哪种经营实体无关;此外,我局在省级严格执行“两个一般不”的要求,即省级林业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拨款和调拨资金,避免了集中于哪类经营实体的可能性。

其次,

存在的主要问题

(a)清理工作不够彻底。由于国家现有的政策、法律、法规没有进行调整,一些文件的执行仍然存在一些限制。

(二)公平竞争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2)将公平竞争考核与信用体系工作相结合,将全省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列入信用体系黑名单,并在执法检查、项目资金安排等行政行为中进行处罚。

(3)将公平竞争审查与“分销服务”改革结合起来,使各类经营主体在去中心化的过程中能够公平、轻装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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