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成金-最美分享吧

登录

【新闻追踪】“小哥出行”“失联”一事 仍有多人押金未

admin 举报

【新闻追踪】“小哥出行”“失联”一事 仍有多人押金未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表示,自5月22日接到第一个投诉以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非常重视,截至10月30日,每天都接到“小哥出行”的投诉电话。

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于5月31日上午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13会议室对“小哥出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当天面试时,内蒙古小合楚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没有露面。到现在,“小哥旅行”负责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由于涉及众多受害消费者,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本案是内蒙古首例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这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受理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表示,“小哥哥旅游”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利益,也损害了公共利益。他希望通过“小哥旅游”公益诉讼案,规范共享经济模式下未来的经营行为,提醒共享经济下的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正确引导。此案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内蒙古拓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博介绍,根据2014年3月15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号和2016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法律第47条,进一步明确了这样的程序: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就侵犯多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实施的法律赋予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功能。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如确需收费,应提供资金存管两种方式,即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供用户选择。用户保证金属于用户,经营企业不得挪用。

【新闻追踪】“小哥出行”“失联”一事 仍有多人押金未

相关阅读

  • 小哥出行app下载
  • “小哥出行”最新进展 有了最新进展
  • 今日,呼和浩特中院公开审理“小哥呼市小哥出行最新动态出行”案
  • 呼市小哥出行最新动态
  • 运动感暴增另一番感觉 Performance套件发布 运动感暴增 另一番感觉
  • 呼市小哥出行最新动态
  • 【新闻追踪】“小哥出行”“失联”一事 仍有多人押金未
  • 标签: #呼市小哥出行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