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农业和农村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制度,严格核查疫情报告,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一步一步建立一个举报电话
县(区)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应建立健全疫情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举报电话应在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和农村事务局信息公开栏公布或张贴。6月9日前,将县(区)举报电话的设立和公开情况(附件1)报市农信局畜牧兽医处。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原电话如有调整,请一并提交。
二、严格接受举报和核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线索,要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已核实奖励应按照标准和程序及时兑现。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组织对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各县(区)应当配合相关工作。
第三,每月汇报工作
各县(区)农业和农村局应定期监督获奖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总结本辖区内报告的受理、核实和奖励情况(附件2),并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情况报送市农业和农村局畜牧兽医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邮箱:@。
附件:动物疫情报告电话的建立。xls
临沧农业村居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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