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最新消息
更新:2018-09-高考网
常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
6日,从常州民政局获悉,常州市从7月1日起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继续在城乡之间统筹分配。
溧阳市和金坛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460元提高到每月5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00元)。
武进区鹿城、丁彦、戚墅堰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620元提高到每月670元;其他城镇(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6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60元)。
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620元提高到每月6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60元)。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出台后,将继续实施城乡一体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所以还公布,是因为它对部分农村社会保障指标有参考价值。
同时,鉴于江苏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全市价格动态补贴机制一直正常运行,常州将取消元旦、春节“两个节日”年终发放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贴的做法, 并参照省内元旦、春节期间发放城乡贫困人口100元/人节假日补贴的做法进行调整,由所辖市、区政府提供100元/人节假日补贴。 这也意味着对每个城乡贫困人口的“两段式”补贴调整为200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低保动态管理的完善,常州市低保人数逐渐下降。去年底,常州市低保人数超过4.3万人,但到今年6月底,全市低保人数不足4.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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