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地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者异地受理点办理。但由于各地实施进度不同,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起,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地开展了一对一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者过期需要异地更换或者换发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或者单位合法证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自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自行开放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在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会宁县太平镇事故新闻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受理,公民只需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
1.已经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身份证(不是第一次)。
2.没有与我不符的外貌或指纹,不良信用记录等。与其他地方不符。
3.在居住地和居住地不同的地方实施服务
4.异地是指跨行政辖区,同一县不能由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