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截图中,红圈是一个老人在追保安。
荆楚新闻(记者童)2月19日晚,罗田县委宣传部通过独家公布了《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因3元停车费冲岗殴打保安》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双方均受到处罚。
2月18日,荆楚。com根据东湖社区举报台的线索发表了文章《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因3元停车费冲岗殴打保安》,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罗田县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罗田县纪委、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县商务局、县人民医院对事件进行调查。19日晚,罗田县委宣传部公布了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原文如下:
罗田县委宣传部关于《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因3元停车费冲岗殴打保安》事件的批复
2014年2月18日,荆楚网东湖社区发布了标题为《我的弟弟是罗田县长,打了你们能把我怎样》的帖子后,罗田县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县纪委、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县商务局、县人民医院对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2月17日中午12时许,胡父子开着一辆湖北牌照的蓝色轿车。在罗田县人民医院看望胡的母亲后,他们驱车前往医院西岗亭出口。两人因停车费与黄州龙翔安保公司罗田人民医院安保队长邹某发生争吵,双方互推互不打。
派出所讯问笔录中保安队长邹某告知的相关信息与网帖反映的部分内容不符。据调查,当事人胡,现年53岁,原罗田县商务局副局长,2012年2月从二线退休,担任副局长。胡并没有成为县长的弟弟。
经罗田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1。在党内给予胡建迪同志警告处分,责成县住建局给予胡从光纪律处分;2.县商务局主要领导和胡建迪向邹朝阳道歉;3.胡建迪赔偿了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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