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成金-最美分享吧

登录

阳光易贷案件最新动态

admin 举报

阳光易贷案件最新动态与案件

根据原审人民法院判决,2012年7月、8月,被告人应时聚集刘柯君、黄英华、韩长福、何军(另案处理)等人合谋成立公司,通过加入“阳光易贷”P2P平台从事资本借贷业务牟利,吸收社会不明人士资金,并进行责任划分,之后前往“阳光易贷”P2P平台进行调查。经调查,被告人应时、刘柯君、黄英华、韩长福、何军等人作为股东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五岳广场1号楼设立了常州天意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后自2012年11月起,先后设立了江苏御时御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春之瑞种苗有限公司、江苏春运江南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点石成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时针股权。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被告申、张等人与上述公司聚集在一起,公开招募吉娜、等50多名被告为其理财经理提供业务推广,谎称其利用“阳光易贷”P2P平台模式为他人提供投资理财、股权投资、生态农业、健康产业投资等服务。 以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回报(年化收益率为7.5%-15%)和保本付息的承诺为诱饵,通过举办讲座、客户友谊、走访、媒体广告、口碑、散发传单等方式,引诱社会上820余名不明人士投资上述公司。非法吸收巨额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本息、支付公司营业费用、借他人赚取差价和投资盐城福亚毛绒制品有限公司.截至事件发生时,其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万余元,实际吸收存款本金1万余元,偿还本息7749万余元,投资者损失8344万余元。

其中,被告应时是上述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控制并实际使用非法吸收的资金;2012年11月至2014年8月,被告刘柯君担任公司股东兼总经理,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并利用其控制的海天传媒广告公司进行宣传推广。期间,上述公司与552多名社会不明人员签订委托理财投资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975万元,给投资者造成损失1万元;2012年11月至2014年4月,被告黄英华担任公司股东兼副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部,张协助。他负责培训财务经理的营销技能、管理和评估,并负责通过制定营销计划、组织营销竞赛和讲座来吸收投资者的存款。在此期间,上述公司与458余名社会不明人士签订委托理财投资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85万余元。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被告韩长福作为公司股东兼副总经理,分管风险控制部,负责吸收投资者存款后向他人借入高额利润后的风险控制和债务回收。期间,上述公司与744余名社会不明人士签订委托理财投资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万余元,投资者损失7612.6713万元;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被告张接任副总经理,分管财务部;自2013年2月起,被告沈一直从事公司财务工作,2015年5月,任财务部经理,主管公司财务;被告吉娜担任上述公司的财务经理,非法吸收超过6.92

被告人应时、黄英华、何军购买了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五岳广场12A01、12A02、12A03、12A04号办公楼,将其出租给为犯罪成立的公司,并将犯罪所得用于偿还上述办公楼的商业贷款本息,并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被告应时等人从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中出资1100多万元投资盐城福亚毛绒制品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机械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一审期间,被告人、韩长福、张、沈分别提存人民币2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6.2万元。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与被告人、韩长福、张、沈、吉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共同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应时、刘柯君、黄英华、韩长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根据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被告人张、沈、吉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帮助作用,是共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柯君、韩长福、陈进可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柯君有立功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沈、回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韩长福、张、沈、吉娜、可以主动返还赃物,并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1 .被告人刘柯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黄英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韩长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吉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周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二、判令被告返还出资人损失8344万元(其中被告应时全额负责8344万元,被告刘柯君5895.8356万元,被告黄英华5072.33万元,被告韩长富7612.6713万元,被告吉娜144万元,被告周亮196万元。

宣判后,吉娜上诉称自己不是涉案相关公司的财务经理,还劝阻相关人员继续投资。部分参与投资者表示,他们的损失与吉娜无关,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二审法院宣告他们无罪。上诉人吉娜的辩护人辩称,本案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吉娜只是一家向客户介绍应时和刘柯君的公司,他不参与任何财务管理工作。他不是常州天意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与时代金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的财务经理,不可能成为单位犯罪中的关联人;退一步说,如果构成个人犯罪,上诉人Gina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表示,没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取得了大多数被害人的理解;综上,我请求二审法院宣判吉娜无罪。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阳光易贷案件最新动态有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原审被告人、韩长福、张、沈、上诉人吉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属实,原审人民法院质证的一系列证据证明了上述犯罪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Gina推翻了公安机关和一审法院对他的供述,称他不是涉案公司的财务经理,没有收到财务经理的委托。他银行卡上收到的钱是他在春意江南商厦新北区经理的劳务费,并提交了他的银行卡明细。经调查,其供述依据不足,且其原始供述可以通过相关证人证言和书证证实的,这部分辩护不予采纳;他提交的银行卡细节没有加盖公章,证据形式不合法,没有足够的其他证据证明,不予受理。上诉人Gina的辩护人向法院提交了Gina的工作表现、部分被害人手写给Gina的谅解备忘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等相关证据,证明Gina一直表现良好,并非涉案相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或股东,且在原审中没有其他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意图,赢得了部分投资者的理解,并未造成太大伤害。因此,吉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经调查,上诉人吉娜作为一名在保险行业工作多年的保险代理人,知道本案涉及的相关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为了从中获利,他帮助世英等人向客户介绍参与投资理财的公司。主观上他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意图,给受害人造成了一百多万元的损失。这部分事实得到了上诉人Gina在公安机关和一审庭审中的供述、被害人陈述、同一案件被告人供述等证据的证实;部分受害者对吉娜行为的理解和吉娜一贯的表现不能作为吉娜免疫的理由;因此,辩护人提供的证据所证明的观点不予采纳。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与、韩长福、张、申、上诉人吉娜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为共同犯罪,且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原审被告人应时、刘柯君、黄英华、韩长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论处。被告人张、沈、上诉人吉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共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审被告人刘柯君、韩长福和上诉人陈进可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审被告人刘柯君有立功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原审被告人、张、沈、回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原审被告人、韩长福、张、沈、上诉人吉娜可以主动提走赃物,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上诉人陈进辩称自己不是涉案公司的财务经理,经调查,常州天海海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其申请的注册信息,其介绍的受害人与涉案公司签订了相关财务协议,相关银行明细结合本案被告的供述及其他证据证明其从中获取了佣金。是否与涉案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不影响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关于辩护人认为本案为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经调查,涉案相关公司均为原审被告人应时等人,其成立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以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企事业单位成立后,如果以犯罪为主,不作为单位犯罪处理,本案不构成单位犯罪;因此,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无效,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情报:阳光易贷案终审宣判;来存吧非吸案最新通报

近日,江苏P2P平台阳光易贷非法存款案最终被裁定维持原判。实际控制人和法人石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另有七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据了解,阳光直到事件发生前一直处于易贷状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6亿余元,实际吸收存款本金1.55亿余元,偿还本息7749万余元,导致投资者损失8344万余元。(金融虎)

尹福消费金融已经3年没有开业了。vision china增加了2100万英镑的资本。净黄金持有量已经撤回

12月18日,远景中国宣布,近日,公司与富电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网金控股有限公司、昆明顺城若浦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共识,拟签署补充协议,调整尹福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认缴的货币出资,其中公司拟增加出资2100万元。

据金瓶梅介绍,2015年11月底,远景中国宣布参与成立尹福消费金融。现在,三年过去了,尹福消费金融还没有正式开业。最新公告显示,广东网金控股有限公司已退出并放弃参与尹福消费金融。(金评传媒)

来拯救它。最新通报的禁烟案例已收缴380万元

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商城分局微博发布关于杭州伊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快来救救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8年10月16日起,杭州伊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姑且不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安机关已全力查办案件,追回损失。截至目前,他们已收缴资金380万元,扣押了张某权在浙江磐安相关法人的104份房产产权证,等待扣押张某权在浙江东阳的相关工业用地、厂房、别墅、红木等资产。(金评传媒)

支付清算协会:个人信息泄露是移动支付用户最常见的问题

12月24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2018年移动支付用户调研报告》显示用户频繁使用移动支付,每天使用的用户数持续增加;而且移动支付用户的单笔支付金额大多在500元以下,主要在服务小额便捷支付领域。上述研究报告还显示,用户认为支付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安全问题是个人信息泄露,占81.0%;排名第二的是手机扫描假条码,占70.1%;排名第三的是账户资金被盗,占67.5%;最后支付码发给了别人,占41.2%。(中国时报)

警方报告称,钱被抢,禁烟案初步追回,涉案资金400多万元

12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就上海梅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调查进展情况发出通知。根据该通知,12月13日,静安区公安局将“千钱通”实际控制人于默红移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警方已冻结并查封了涉案银行账户资金和资产,初步追回涉案资金400多万元,并尽一切努力追查涉案剩余资产。(金评传媒)

观点

阳光易贷案件最新动态与案件

吴珍:金融技术的发展方向要把握好

12月19日,“2019凤凰网金融科技峰会暨第二届司库颁奖典礼”在北京一恒酒店举行,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致辞。

吴震指出,金融技术的业务安全风险是宏观风险,即不符合宏观管理要求的风险。二是社会风险,比如网上高利贷,网上催收。第三

相关阅读

  • 阳光易贷这个贷款公司是骗子吗?
  • 情报:阳光易贷案终审宣判;来存吧非吸案最新通报
  • 《鄱阳阳光易贷老板失踪》·鄱阳县已抽调50人专案组立案侦查
  • 代码雨动态壁纸下载
  • aris终端桌面高级破解版下载
  • 阳光易贷案件最新动态
  • 标签: #阳光易贷案件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