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目标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第一年招收已满六周岁(2020年新生出生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镇或办事处申请备案,由市教育局审批。
七年级招收上一年级六年级和招生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儿童。
注册范围
公立学校:按学区划分,招收兴平地区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特殊群体学龄儿童。
私立学校:
1.私立小学原则上在兴平地区招生,不得跨县招生;报名后仍有结余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以申请并在其他县市招生。
2.私立初中主要在兴平地区招生,其他县市招生为辅,不允许跨咸阳地区招生。
录取方式
1.公立学校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
2.私立学校采取注册的形式,在自己想上的学校注册。私立学校注册学生数小于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电脑将随机分配录取。
注册方法
按照“学校划线招生,就近招生”的目标,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在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和注册,切实做到规范、有序、透明招生,确保学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1.公立学校
(1)工作流程
7月1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划片招生计划。
7月20 -30日,对该地区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了调查。根据学区的划分,各学校对学区小学一年级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特别是农民工和特殊群体的学龄儿童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登记。
8月16日至20日,公立和私立学校发布录取通知书。未被私立学校计算机分配录取的学龄儿童注册、考试、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1 -22日,跨地区学习的学生将被注册。
8月23日,跨地区学习的学生被分配到计算机名额,结果公布。
8月30日和31日,适龄儿童于《入学通知书》向学校报到注册。
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
(2)学区常住居民的子女入学
学区常住人口子女是指:户籍在学区(2020年7月1日前,不含7月1日)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及在学区居住过的有常住户口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确实无家可归,以户籍地址为准)。
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及其户籍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学区内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核对付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没有户口的以户籍地址为准;小学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初中七年级新生需要提供小学电子学生证号和毕业证。
(3)农民工子女入学
农民工子女是来兴平投资、经商、工作的农民工子女。父母来邢工作生活至少一年(即2020年入学新生,父母一方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在区内)。孩子们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及其户籍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住房证明和居住证(2020年7月1日前至少一年,不含7月1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就业证明(兴平地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事处出具的出国留学流出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初中七年级新生需要提供小学电子学生证号和毕业证。
(4)特殊群体的儿童上学
留守儿童上学。要建立学区适龄留守儿童档案,督促监护人按时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的要求,完善留守儿童救助机制,对辍学学生尽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发现辍学趋势,防止学生因贫困辍学,从源头上杜绝辍学。
残疾儿童学校。要准确掌握学区适龄残疾儿童的情况。根据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残疾儿童的经济状况,采取定期入学、特殊教育入学和上门教育的形式,确保每个适龄残疾儿童接受适当的教育,确立学生身份。
其他特殊群体的孩子上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办〔2013〕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急〔2019〕37号)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关于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龚贤通字〔2018〕174号)的通知精神,妥善做好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的接教工作,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以
意愿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学校入学。(5)跨区就读学生
跨区就读学生指兴平户籍且户籍在东西城地区以外,在城区自有住房的人员子女需要跨区在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
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住房证明材料(2020年7月1日之前至少满一年以上,不含7月1日);户籍所在地镇办中心小学或初中出具的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
登记程序: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向现住房所属服务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如登记人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
(1)招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7月10日前)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0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资格审查登记(7月20日—7月27日)
凡欲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欲就读学校提交资料进行初步登记审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网上登记报名条。欲到咸阳其他县区民办就学的在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在《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告知书》上签字。(审查资料地址在兴平市教育局对面,槐巷小学院内。)
(3)网上报名(7月28日—7月30日)
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4)公布登记报名信息(8月5日前)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仍有余额计划且欲补录扩大招生范围的民办小学向教育局提交补录扩大招生范围的申请。
(5)余额计划登记报名(8月10日前)
市教育局公布申请补录扩大招生范围的民办小学余额计划。欲到有余额计划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户籍或家长务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兴平市高中录取最新动态查合格的,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小学。
(6)实施电脑随机录取(8月10日—8月15日)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学校最终登记报名情况。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6日—8月20日)
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兴平辖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入学,若对应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8)报到注册(8月30日)
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补录。
2018年陕西咸阳中考分数线 全市统一招生分数线575分
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市、县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市确定了每批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全市统一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5分。
招生学校有咸阳实验中学、彩虹中学、三元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五公铺集中学校、京干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赣县一中、秦汉中学。中考成绩达到全市统一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可填报上述10所学校,除考试报名所在学校外,每个考生可填报2名志愿者。
二、市实验中学为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市实验中学面向农村薄弱初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535分。
三是县市公立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
秦都区456分潍城区446分
兴平市400分武功县408分
三原县400分泾阳县448分
礼泉县425分,甘县408分
永寿县414分滨州市408分
长武县394分旬邑县440分
淳化县350分
四、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
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分布和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各县市民办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秦都区和潍城区为410分,其他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延长30分。
第五,特殊学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艺术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县市公立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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