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观察者洪仁
12月23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监局”)在成都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约谈了省煤业集团(以下简称“川煤集团”)及其五个子公司相关责任人,以及各煤矿负责人,认真指出了山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省SASAC、省应急管理部门和四川省煤炭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采访。
12月14日15时26分,四川煤业集团芙蓉公司坎宁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采访指出,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暴露出川煤集团安全发展观不强,风险意识不高,安全生产工作肤浅,口号空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在四川相关地区和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专业性和针对性不强。
采访要求川煤集团认真反思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逐矿组织系统调查,找出风险基础,做好整改工作;要立即进行重大的思想作风整顿,彻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采访强调,要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进行集中整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煤矿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要通过集中整改,迫使企业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提高煤炭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深入排查整治煤矿隐患和监管漏洞,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年底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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