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明确了64种圈养禁食野生动物的分类管理范围。其中,对竹鼠、果子狸等45种野生动物,应在今年12月底前停止饲养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刺猬、獾等19种野生动物,禁止为食用目的繁殖,但允许为医药、展览、科研等非食用目的繁殖。
《通知》明确了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的不属于畜禽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以保护养殖、科研、观赏、药用和宠物为目的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
《通知》指出,要积极引导禁食野生动物停止繁殖。对于竹鼠、果子狸等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相关农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饲养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如确需保留种源用于科研等非食用目的,需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同时,标准化管理允许饲养禁食的野生动物。对于刺猬、獾等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措施和饲养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疫检疫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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