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近日,黔江区全面落实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推动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置有序进行。日前出台扶持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发展的政策,对28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给予分类政策,一户一策,确保有效处置,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企业转产发展目标。
对未列入食用名录、不能用于科研、药用、观赏等非食用目的的豪猪、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在依法处置现金奖励政策后,将对其发放贷款,降息,并给予2年财政贴息,引导生产转化发展,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对退出豪猪养殖的贫困户,在依法处置奖励补贴政策后,将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给予其2000元/头购买仔猪补贴,每户最高补贴4万元,用于改造和发展生猪产业;退出虎蛙养殖企业(户),落实3000元/亩发展虎蛙养殖补贴资金,引导发展生产转化,并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对黑斑蛙、棘胸蛙等相关蛙类、野鸡、杂野猪的养殖企业(户),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应当按照水生动物、家禽、家畜的管理,引导其转化发展,落实发展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养殖企业(户)利用孔雀、蟾蜍进行观赏、药用等非食用用途的,依法申请非食用使用许可证,落实发展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重庆乾隆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及时发放观赏养殖许可证,协助申报建设渝东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待救助中心,安全接收处置公园内野生动物,增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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