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机加女乘客微信变黄:我以为她不算小。
租赁公司说车牌号已经报废多年;交管部门表示“无法接受软件出租车产生的纠纷”;律师认为“兄弟”需要承担行政处罚;涉案“兄弟”通过本报向女乘客道歉。
党:他加微信发“黄图”
9月23日晚9点53分,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附近,杨女士通过打车软件预定了一辆出租车。“那天晚上下雨,气温很低。我等公共汽车至少等了5分钟。我对此不高兴,所以我要和司机谈谈。对方闷闷不乐,一直没跟我解释。”交易记录显示,当晚10点25分,出租车驶至浑河堡附近目的地,杨女士支付车费至27元。
回家几分钟后,杨女士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个陌生男人加了微信好友。“我打车的时候特意看了司机一眼,对他的长相有个大致的印象。因为我的手机号是微信号,他要通过我的手机号加我。当时我还挺惊讶的。我想过打车,想过怎么加乘客微信。”杨女士没有通过。
“过了一天,我忘了这件事。因为其他朋友加我微信,也是通过好友请求传他的。直到他跟我打招呼,我才看到那个头像原来是他!”杨女士没有回应,怕删了朋友激怒对方。
昨晚11点,出租车司机给杨女士发了一张“动态图”,一对裸体男女做出了一个难看的举动。杨女士很生气,强压怒火问对方:“你是那天的出租车司机吗?”对方回答:“对,美是好的。”
“这些天我一直很害怕。我一直不敢打车,晚上哪儿也不敢去。”事发后,杨女士非常愤怒和害怕。“打车后,遇到了自己的骚扰。我也担心对方知道家庭住址。纠结的话会很麻烦。”杨女士说,她准备通过报警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希望通过本报让更多的妇女关注自己的安全。
租赁公司:此车号已作废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车牌号码廖,记者找到了沈阳山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核实确认,该负责人杨某明确向记者表示:“该出租车已报废多年,已在交通局办理报废手续,司机已离开很久。这是出租车司机用服务卡签的运营合同,与出租车公司无关。在通话清单上,司机也可以在驾驶其他车辆时显示该车的号码。”他告诉记者,租赁公司有严格的规定,员工永远不允许搭讪或骚扰女乘客。
交通局:这种纠纷是不能接受的
今天下午1点,记者向沈阳市交通局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记录了情况后表示:“我们只能接受道路出租车引发的消费纠纷。换句话说,乘客必须清楚地看到出租车号牌的出租车行为。像这种汽车软件的消费纠纷不在受理范围。”
男:我不记得了
今天上午11点,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找到了司机贾师傅。
辽沈晚报,辽沈客户端记者:还记得给女乘客加微信,发动态图吗?
贾大师:不,不是我干的。
辽沈晚报和辽沈客户端记者:我刚刚看完客户端手机截图。
贾师傅:我记得。它发生了。好像是昨天发的。
辽沈晚报,辽沈客户端记者:你当时是怎么想到加一个女乘客微信的?
贾大师:我觉得她不是小姑娘,也不算太年轻。她应该没事。如果是少女,我就不加了。
辽沈晚报和辽沈客户记者:你有什么想对她说的吗?
贾大师:我想对她说对不起,并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种事。
律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沈阳敦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明明表示,每个人的正常生活都不应该被别人打扰。像这位出租车司机,不仅加了乘客微信,还传播淫秽信息,已经干扰了乘客的正常生活。虽然这种情况比较轻微,不构成刑事责任,但仍然需要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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