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某店开业,把这条消息转发给朋友圈,收集38个赞,就可以得到一份礼物!这样内容的宣传手法每天都在朋友圈上演,大部分商家可以老老实实宣传,但也有商家只是想告知这种噱头来吸引顾客,并不遵守活动指南。最近,李女士遇到了微信转发朋友宣传的问题,但是老板没有完成广告内容。
原来李女士是个水果爱好者,每天都买水果。最近出去买菜,发现一家水果店刚开张,门口的广告纸说新店开张了。买水果可以避免朋友圈20元的留言。爱水果的李女士刚买回来,正好遇到这样的活动,二话不说就转发到朋友圈了。但没想到的是,当李女士挑完水果准备交钱的时候,老板告诉李女士,免20元的水果费,她买50元基本上要减免,李女士只买了30元,达不到减免的标准。李女士说她很生气。她明明是根据广告牌上写的内容公布朋友圈的,现在还跟我说要交50块才能免单,真让人生气。最后,李女士没有买任何水果,所以她生气地走出了水果店。
李女士觉得虽然买水果是小事,钱也不多,但是老板的宣传手法真的很让人生气。为了吸引人们的人气,通过微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发布新店广告是好事,但也很棘手,真的不应该这样做。李女士越想越觉得气愤,于是向Dial咨询法律意见,询问该业务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要求的,视为要约。经营者在履行过程中以隐瞒事实、设定条件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依法处罚。
最后,作者指出,利用微信广告和微信朋友圈推销商品是一件新事物,有些商家通过收集礼物的赞美来宣传,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都是向未指明的人发布的奖励广告。只要放出来就要遵守这个规定。商人刚开业就这么不老实,肯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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