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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新闻出版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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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新闻出版法律事件与新闻出版

八起典型的新闻敲诈案件

1.《中国特产报》及其记者非法从事经营活动。

2010年7月以来,中国特产报记者刘慧丽、郭、多次走访宁夏永宁县、灵武市等地,威胁涉嫌地方违法行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并收取宣传费22万元。自2010年5月起,本报记者王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活动在陕西省咸阳市获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2013年4月,总局指示该报主管单位停业整顿。但是,在停业整顿期间,我国的专业报纸仍然没有吸取教训,没有认真组织员工进行整改,没有严格管理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导致新闻敲诈事件屡屡发生。本社记者王通过新闻采访前往陕西咸阳等地牟取非法利益。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院批准逮捕,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实,我国专业报纸内部管理极其混乱。报社领导班子主要由离休或退休人员组成,主要领导都是一家之主。他们不履行新闻采编活动和记者的管理职责,一些编辑没有工资来谋生。他们每年还要缴纳20多万元,其中只有王缴纳50多万元。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吊销《中国特产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吊销所涉记者的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就业记录;取消报社其他人员的记者证。

二、《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利用新闻报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0年10月起,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齐永峰与记者李、原记者、职业发展中心主任乔、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共同担任该报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他多次利用新闻采访和报道获取不正当利益,获得非法利益24.6万元,非法发行活动收取发行费1万元,利用新闻采访为报社协调专项广告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现,中国经济时报河南记者站非法从事报纸发行等经营活动,以曝光负面新闻为名向基层勒索财物,干预企业经济纠纷,强迫企业从事有偿宣传牟取非法利益。2013年12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中国经济时报》河南记者站,吊销了云永丰、乔、李的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耿福安、列为不良经营记录。Xi永丰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国家总局已对报社主管单位进行训话,要求追究报社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切实落实管理指导、干部和资产的责任。

三、《西部时报》及其记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自2013年1月以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这个职位,扬言要曝光山西省地方干部和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并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其中,马玉华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元(含50万元);田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55万元(其中50万元违反新闻出版法律事件未遂)。2013年12月23日,马玉华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被判4年监禁,罚款5万

长期以来企业党建参考报管理混乱,将业务任务分配给记者站,导致一些记者站和记者非法采访,机构设置混乱。2012年9月,黑龙江记者站站长李润泽擅自在伊春设立新闻工作站,擅自委派站长,违规收取管理费,私自制作发放新闻采访证。2013年6月,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给予李润泽警告,罚款5000元,吊销记者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报社主管单位停业整顿,调整报社领导班子。

违反新闻出版法律事件与新闻出版

V.《西部时报》记者金康群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

经查,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金侃群在担任浙江《企业党建参考报》经济中心副主任、证券版责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家公司支付的费用共计332万余元。2013年12月19日,金灿群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10万元,冻结并追缴全部非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金灿群记者证,将其列入不良就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不及物动词《企业党建参考报》记者朱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

经调查,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朱伟在担任浙江《今日早报》证券部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企业缴纳的165多万元费用。2013年12月19日,朱伟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全部非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朱伟记者证,将其列入不良就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七、《今日早报》记者杨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

据调查,2008年2月至2013年7月,杨健利用职务之便,在担任《都市快报》专刊中心财经工作室记者、责任编辑期间,接受企业支付费用30多万元。2013年12月19日,杨健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追回全部非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杨健的记者证,将其列入不良就业记录,终身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八、《都市快报》记者罗平华索要“封口费”敲诈勒索

经调查,2013年5月,《杭州日报》记者罗平华等人利用某公司上市申请,以“爆料负面新闻”相要挟,索要200万元“封口费”(未果)。2013年6月,罗平华等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2014年2月,法院判处罗平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罗平华记者证,将罗平华及涉案相关人员列为不良就业记录,终身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王保庆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电子期刊查询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刘斌杰说,他也有微博,可以和记者交流互动。司法网见习记者李铁柱/照片

中新网3月5日电(实习记者李铁柱)3月5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会场外,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刘斌杰在接受本网站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修订著作权法,新闻出版总署支持作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还回答了记者关于兼任清华新闻学院院长、处理达芬奇事件、支持民营书店政策等问题。

“兼职”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复合型新闻人才

2012年3月1日,刘斌杰接过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的聘书。他也成为中国第一位兼任高校新闻学院院长的部长级干部。

对于这个“兼职”,刘斌杰表示会积极参与学院的事务。“兼任这个职务,是为了把社会的需要和政府的意图同高等院校联系起来,以便更好地培养复合型人才。现在国内新闻也是国际新闻。国际新闻和国内影响有关。线上线下互动,人们的表达权和知情权越来越广。新闻传播的社会责任很大。人民的期望很高,急需大量高素质人才。充实这个团队,增强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播力,所以我参与了这项工作。”

关于如何平衡官员和学者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刘斌杰表示,他将主要利用周日进行教学。“我会开设一些新闻学领域的重要课程,希望能创新新闻学理论。此外,我还将开设一些关于艺术传播、社会责任和法律问题的课程。”

针对达芬奇事件的发现

2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在官网上报道了央视《达芬奇“密码”》报道的调查情况。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调查组表示,央视《达芬奇“密码”》报道存在个别受访者身份未得到核实、结论不够严谨等问题。

关于此次调查结果,刘斌杰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对央视报道的真实性以及央视记者是否收钱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束后,公布了调查结果。“没有其他问题。”

将出台相关政策,降低私营书店的税收和租金

刘斌杰告诉记者,国家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减税和减租政策,支持民营书店的发展。

“对于这个政策,各部门已经在交换意见,估计今年年底出来。”刘斌杰说,国有书店占用土地和房产,经营压力较小,而民营书店随意开业,经营成本高,生存压力大。运营商普遍反映需要一些政策支持。

刘斌杰说,今后国有书店的建设要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各城市繁华的街道都要预留书店的位置,社区内新建的场所要预留书店经营的位置。"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发布文件,将它们纳入规划,并保证实施."

新闻出版总署支持作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年3月15日,作家韩寒、京M .郭、贾平凹、李、麦家等50人联名发布《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声称百度文库未经任何授权,几乎收录了上述作家的全部作品,并免费向用户开放,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呼吁所有作家联合起诉百度。

对此,刘斌杰表示,新闻出版总署支持作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闻出版总署会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他还透露,抄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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