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了一项加强养老的新政策。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五类贫困家庭的客户将获得城市两级财政补贴。与以前的政策相比,《实施办法》不仅扩大了受益者的覆盖面,还提高了补贴金额,给贫困家庭的客户每人每月最高3600元的补贴。
新政扩大了受补贴人群的覆盖面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与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相比,新的《实施办法》扩大了入住养老机构可享受补贴的人群覆盖面,首次将城乡特困老人或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以前,低收入和低收入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必须重新评估自己的能力,才能享受补贴政策。新政规定,重度残疾人以后可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补贴政策。
《实施办法》贫困家庭服务对象分为五类,具体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对象:城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痴呆老人或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痴呆老人或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残疾、痴呆老人或70岁以上老人(包括其重度残疾独生子女);不享受贫困供养、低收入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
两级财务分类补贴不同的服务对象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实施办法》对处于困境的老人给予了更多的支持,补助金额明显增加。比如对城乡特困户,在为城乡特困户提供救助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城市两级财政将提供每人每月2000元的补助。城乡贫困服务对象留在养老机构的,优先使用贫困人口救助和扶持资金。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服务目标,城市两级财政将补贴每人每月3600元。
对于低收入家庭,城市两级财政补贴为每人每月28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城市两级财政按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对其他重度残疾人,城市两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其他重度残疾人及其残疾、痴呆、高龄、重残父母共同生活在养老机构的,各服务对象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执行,高30%。
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办法》特别规定,养老机构收费价格低于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的,按照养老机构实际收费价格给予补贴。
养老服务机构应为二星级及以上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贫困家庭的委托人将享受到更好的养老服务。根据要求,为困难家庭客户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为养老服务质量达到二星级以上的养老机构。同时,每个街道(乡镇)都有义务为贫困家庭的委托人推荐合适的养老机构,使他们的生活更加安全、舒适、幸福和有保障。
此外,新政还优化了审批流程,让收件人不必东奔西跑。《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贫困家庭客户申请住宿补贴是通过系统受理和网上审批的方式办理的。客户入住养老机构时,选择的养老机构作为申请人登录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上传客户与养老机构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书自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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