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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产妇事件:我的子宫为什么不能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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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产妇事件:我的子宫为什么不能我做主?

昨天,一条新闻令人心碎:榆林一女子跳楼,两人死亡。目前医院和产妇家属各持己见,事实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对于这一悲剧事件,9月3日,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校区发表声明称:

8月31日20时许,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苑区住院部5楼,一名即将分娩的孕妇从楼上摔下身亡。“产妇(马某)因分娩时疼痛烦躁多次被迫离开待产室,要求家人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室主任也向家人建议剖宫产,被家人拒绝。最后,产妇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而失控。医护人员及时抢救,但因受伤抢救无效。”声明还提到,跳楼导致产妇死亡的根本原因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

图为医院出具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

玉林市第一医院的声明发布后不久,产妇家属提出了相反的声明。产妇丈夫在公开的“声明”信中提到,医院说的不是真的,他已经同意做两次剖宫产,但都没有得到医院的同意。

图为跳楼的产妇丈夫发表的声明

一个相对明确的事实是,没有进行剖腹产的妇女曾经在产床上感到疼痛。医学研究还表明,阵痛的疼痛程度仅次于灼烧的剧烈疼痛和肝肾结石的绞痛,是第三种疼痛。

有人认为自然分娩的疼痛是疼痛分类中的最高级别

父亲经历分娩的过程

对于玉林产妇跳楼的悲剧事件,除了痛苦本身,还有一种人无法决定自己的身体和命运的无助感。

手术签字:女方有权选择自己的生育方式吗?

即使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分娩对女性来说仍然是一个高危事件。产妇、家属和医院在发生小事故时都会感到害怕。

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女性是否有权选择自己的生育方式?

在玉林产妇跳楼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医院表示剖腹产(注:日常生活中常称剖腹产)征求家属同意,但家属不同意,而产妇丈夫表示同意剖腹产,医院坚持顺产。

死者家属

有趣的是,生孩子的是母亲,但似乎“怎么生”的决定权不在她手中,医院只能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剖腹产。

医院确实有其依据,就是所谓的家庭签名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征得其家属或者有关人员的同意和签字;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相关人员的同意和签字;当无法取得患者意见且无家属或相关人员在场,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主治医师应提出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手术家属的签名一再引起争议。十年前,2007年,孕妇李丽云在北京朝阳医院建议剖宫产时,由于男友肖志军多次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手术无法进行,最终胎儿和产妇死亡。当时,该案引发了关于家庭成员签名制度的激烈讨论,李丽云的父母还起诉了肖志军和北京朝阳医院。

从李丽云事件和玉林产妇跳楼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悲剧正在重演。有什么问题?

榆林跳楼事件的落地窗口

最初的我

那么,女方有权利选择剖腹产还是顺产呢?国内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法律角度看是可以的。手术签字前,如果母亲要求剖腹产,家属不同意,以母亲意见为准,我的身体就是我的主人,这是常识。

有人说,孕妇在分娩床上遭受剧烈疼痛,处于极端状态,应优先听取家人意见。具体来说,在不危及产妇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产妇意见为准。毕竟疼痛是那么真实,产妇还没有进入全身麻醉的无意识状态。还是那句话,我的身体是我的决定。

家人不愿意签字,母亲或患者有危险,医院该怎么办?2012年,北京积水潭医院陈秀丽等人在《中国医院》杂志上撰文指出,在病人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病人自己不能发表意见,如果病人的近亲属不同意抢救,就不能强制实施抢救性医疗,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不构成医院侵权。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60条,即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医疗标准的医疗,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的孕产妇生育风险不是下降而是上升,每年2000万妇女中只有1%使用无痛分娩

事实上,中国女性的生育风险近年来一直在上升。“两个孩子都老了”,胎儿超重,妊娠糖尿病和妊娠高血压的孕妇比例也在增加。

2016年9月,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当年上半年孕产妇死亡率比去年同期上升30.6%。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这个指标一直在下降。这一变化的背景是“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当时二胎在新生儿中的比例大幅上升。

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中国剖腹产率高达46%,居世界首位。这是世界卫生组织剖腹产15%警戒线的两倍多。

图片来自凤凰城

除了剖腹产的滥用,近年来我国老年妇女和超重婴儿的比例一直在上升,直接推高了剖腹产率。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部分医院,35岁以上老年女性比例普遍超过10%;东部沿海地区4公斤以上的“巨大儿”发生率在10%以上。有妇产科医生直言:以前新生儿多是5、6斤,现在一般是7、8斤。国内孕妇过于注重“补充”。老年妇女和超重婴儿难产的风险正在飙升,医院也倾向于剖腹产。

中国婆婆恨不得给怀孕的媳妇做满桌

此外,中国产妇的侧切率明显过高。在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2001年的产妇横向切除率(包括初产妇和经产妇)为82%,而2004年美国为24.5%。

榆林产妇事件:我的子宫为什么不能我做主?

生理上,欧美孕妇一般骨骼较大,骨盆产道出口较宽。相对来说,骨盆产道较小的中国女性更容易出现难产,且孩子超重较多,第一胎容易出现精神压力。

国内很多妇产科医生认为,无侧切口的强制分娩可能会导致会阴软组织撕裂,如果肛门括约肌甚至直肠受伤,可能会导致大便失禁等严重后果。

对疼痛的恐惧

,是许多产妇要求剖腹产的重要原因。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硬膜外镇痛(一种区域麻醉)形式的分娩镇痛开始流行。根据当时的数据,1981-1997年间,美国各大医院硬膜外镇痛分娩的比例为三分之二。

在2004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虽然相关技术在20年前已经成熟,但在中国的2000万女性中,只有大约10000人享受到了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麻醉科主任黄少强说:“硬膜外麻醉使用的浓度仅为手术麻醉时浓度的1/5-1/10,到达胎儿的剂量很小,其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到目前为止,近一半的中国产妇仍然选择剖腹产,剖腹产使用大剂量的麻醉药品,医学界不建议无痛分娩。然而,国内外许多研究证明,与自然分娩相比,剖腹产妇女产后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增加了三倍。

图片来自凤凰城

最后,Xi杨军建议你必须读下面这段话:

美国妇产科学院在2004年发布的一份共识文件中写道:“分娩会给大多数女性带来严重的疼痛。让女性经历如此剧烈的疼痛而不给予已被证明安全有效的止痛治疗,是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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