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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小升初最新政策出炉 附20个区域政策细成都小升初最新动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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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小升初最新政策出炉 附20个区域政策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钟发〔2019〕2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的要求,现就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

一般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教育,坚持育人与五育并举的美德,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成都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坚决禁止“捏顶”招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2

坚持免考,就近入学

坚持免考。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费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具有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比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初中特殊学生招生将全面取消。

坚持最近的入口。公立学校实行划片录取或划片计算机随机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新建住宅区、街道和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定合理的过渡期。在学位紧张的地区,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坚持审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4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场所的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场所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主要面向本地区和本市招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工作。根据政策规定,民办学校可以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的招生计划,可分为学校招生计划,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所有公立和私立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广告必须事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

优化录取工作流程

统一网上报名。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采集和登记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可以自愿填报私立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及随行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统一组织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并应及时披露招生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承诺录取。

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不超过批准的招生计划数,所有学生直接入学。学龄儿童

信息统一披露。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条件以及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组织“进社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事业单位”等招生政策,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性招生宣传。在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完全解除前,各区(市)、县、学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校内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保证特殊群体的孩子上学

随迁子女入学。随行子女的入学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承办函〔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随迁子女应于5月工作日到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申请入学,并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如按规定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连续在区(市)县居住一年等。该市对随迁子女的子女教育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随迁子女的申请材料、程序和时间与2020年相同,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残疾儿童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和安置工作,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的数据逐一核实,做到“都要先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班和被派往现场教学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特殊照顾对象的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警察英雄、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新冠肺炎肺炎病人治疗的一线医务人员、西藏干部职工子女以及其他特殊照顾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做好服务。

双集体户的孩子上学。法定监护人(父亲和母亲)都是在成都集体登记的,只有我是一个外地户籍的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之一(父亲或母亲)应向户籍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出具双方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明、监护证明和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注册地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历统筹安排招生。

做好控制辍学和保护学生工作

2020年成都小升初最新政策出炉 附20个区域政策细则

落实法律责任。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和落实辍学控制和辍学保护工作机制,将辍学控制和辍学保护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国家中小学生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辍学控制和辍学保护的动态监控,以初中为重点监控环节,以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为重点

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非法报名。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提前招生,不准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招生宣传(包括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和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计划外和非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后,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变更。严格转会管理,不以各种考试、比赛、训练成绩或证书作为转会的依据或参考;不得选调生,新建学校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严格学校制度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学校制度,严禁学校以学校制度改革的名义提前选拔和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或借读为名招收或管理非本校招生。实行平衡班制,按照“班级规模、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平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分配教学师资,不按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严格问责。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先评优资格,撤销学校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给予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甚至开除。其中,违规严重的民办学校,受到减少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对非法参与中小学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行为记录在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信用档案中,并与职称评定、等级评定和首要评定挂钩。招生违规、违规监督和查处将纳入区(市)、县政府教育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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