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8日电(记者、杨)目前,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在内的一些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法治观念相对薄弱。有鉴于此,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注重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优秀干部。
《意见》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遵守和运用法律,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根据意见,被任命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的干部在任职前,应当检查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公务员录用考试应注重法律知识的考试,对有意从事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两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会。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应当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一般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学术成果作为考核内容和晋升依据之一。
“强调依法行政是意识的最重要问题。领导干部遇到问题,能不能想到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律的精神是什么,直接决定了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是否合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充分肯定了这些意见。他认为,只有懂法律、法律意识强的领导干部,才能善于依法处理各种事情,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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