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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豪酒店被立案调查,涉嫌违反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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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豪酒店被立案调查,涉嫌违反啥法律?

1万郝回应道了4次歉,发了“藏独”账号

1月9日上午,网友“中举扫地”在新浪微博上发帖称,万豪酒店发给其会员的中文邮件链接将“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西藏”列为居住国名单中的“国家”。这一事件立即引起网民的愤慨和热烈讨论,认为将港澳台和西藏列为“国家”是“特别恶劣的”,应予以抵制。

爆料的网友“中举扫地”告诉南方记者,当天他天天开论坛,看到有人说收到了万豪酒店发给会员的这封邮件。“我去邮箱,发现收到了。打开一看,真的发生了。我很生气,发微博了。”

他说之前在万豪官网上也注意到类似的“细节”,比如“香港、台湾”被选为国家而不是地区,他也投诉过很多次。

南方记者注意到,事件发生后,万豪国际官方微博“万豪酬宾”已在微博上四次回应,称万豪国际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支持任何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分裂组织。对于任何可能导致对上述立场误解的行为,我们深表歉意。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官方账号中的另一篇微信报道称,万豪在奖励Twitter账号期间,对“西藏独立”账号“西藏之友”的一篇帖子进行了表扬。本帖内容是感谢万豪奖励在用户调查中将西藏列为“国家”。目前还不清楚这是万豪的账户编辑的个人行为还是群体行为。

2官方已立案调查:初步认为万豪违反网络安全法

这件事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1日下午,国家旅游局网站发文称,万豪酒店集团高度重视西藏、港澳台等“全国”事件,并立即责成上海市旅游局尽快查清事实,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还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11日晚,上海网通办公室发文称,已紧急约见万豪国际亚太区负责人和上海万豪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人。上海网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严肃指出,万豪国际在会员邮箱和APP注册页面中文版中将港澳台和西藏列为“国家”,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伤害国人感情。

上海网通办公室责令万豪国际从11日18: 00起关闭中文官网和中文版APP一周,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彻底清理违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调查结果和处置情况。上海互联网信息办将根据整改情况进一步处理。

前一天,黄浦区市场监督局对万豪国际酒店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上海黄浦”,经初步调查,万豪国际酒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督局已立案调查。

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第12条规定,任何使用互联网的个人或组织都应当遵守宪法,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仇恨和歧视。传播暴力、淫秽的色情信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这个规定规定,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发布信息,可以概括为‘八条禁令’。”左晓东认为万豪酒店将港澳台和西藏列为国家,显然是在传播煽动分裂中国的信息,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恶劣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别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南方记者,万豪的做法除了涉嫌违反《互联网安全法》第12条外,还涉嫌违反《互联网安全法》第48条。也就是说,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提供的电子信息和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播的信息。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赵占领表示,根据《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并可能被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营业执照或吊销营业执照。

3《网络安全法》实施半年多,被采访触及12篇

南方记者注意到,自《网络安全法》实施半年多以来,各地适用《网络安全法》的行政执法案件很多,其中很多涉及第十二条。

例如,去年年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针对今日头条、凤凰新闻手机客户端持续传播色情低俗信息、非法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责成北京互联网信息办约谈两家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违规活动。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今日头条开始大规模打击非法账户,三天清理平台上2500多个非法账户,同时关闭社交渠道,将新时代频道设置为默认频道。

再往前看,去年6、8月份,今天的头条就因为发布类似低俗、炒作的内容,被相关部门采访。

除了今天的头条,许多在线平台因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而受到调查。比如去年8月,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因未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履行管理义务而被查处。

左晓东告诉南方记者,执法依据之一是《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这些平台涉嫌传播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以及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万豪酒店被立案调查,涉嫌违反啥法律?

除了上述涉嫌违反第12条的案件外,当地公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查处的许多违法案件都涉及第21条。

例如,汕头市网络警察支队在全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重点单位执法检查中,办理了首例使用网络安全法的行政案件。检查中发现,汕头某信息科技公司于2015年11月向公安机关报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为三级,经评估合格后投入使用。然而,自2016年以来,没有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平评估。

根据《网络安全法》,定期评估属于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据此,汕头网警对该单位进行了警告并依法处罚,责令其改正。

例如,去年6月至7月,山西省忻州市某省级事业单位网站出现SQL注入漏洞,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款关于网络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处理。

"总体而言,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运用网络安全法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左晓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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