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潇洒地走开了.
然而,在未来,
你不能想骑就骑。
7月12日
深圳市法制办公室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开放评论
《规定》显示,
电动自行车只有备案后才能上路行驶
规定也很明确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帽将被罚款200元
这两项提议增加了条款
每个人都必须明白
在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备案的基础上,建议规定非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备案后才能在允许区域内行驶。
建议增加规定,交警在划定禁区、限制区、允许区时。
或者将划定禁止、限制和允许的区域
《若干规定》建议根据实际交通情况进一步划定我市电动自行车“禁区、限制区、允许区”。我们来看看细则:
禁区
指的是公共交通覆盖率高,交通繁忙的地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过该区域,已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禁区
指的是公共交通覆盖率高,交通繁忙的地区。该区域部分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已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准旅游区
指公共交通覆盖率相对较低、交通条件相对较好的道路和区域,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可在该区域行驶。
违反这些规定也可能受到惩罚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规定》也对电动自行车司机提出了一些要求。
具体而言,它包括:
在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乘客人数不得超过一人,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离地1.5米,车把宽度不得超过15 cm,长度前端不得超过车轮,后端不得超过车身30 cm。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实施。违反本条例的,责令改正,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员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另外,
驾驶员和乘客应佩戴安全帽,违者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骑无证电动车或被拘留、罚款2000元
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才能上路行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记录
出具带有车辆和驾驶员信息的二维码作为记录证明。
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出具的车辆识别芯片。特定行业的每辆电动自行车最多可以记录两个驾驶员,实际驾驶员和记录的驾驶员应当一致。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考核合格的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并出具备案证明。
《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还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无证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并处2000元罚款。
也就是说,骑完电动自行车,你可能要上路了!
骑非法电动车要被扣分,罚款1000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公布。标准的所有技术内容都是强制性的,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电动汽车新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要有蹬踏能力,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最高速度不超过。此外,新的电动汽车国家标准对电力、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违反禁令,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并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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